飞侠也算是组织里的一把好手,平时自视甚高,觉得没有什么人物是不可以猎杀的。这一笔笔佣金赚的方便容易。
现在在唐重的偷袭下一刀重伤,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了,对他的打击还是非常大的。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能祈祷牛仔尽快解决目标,带他离开这个鬼地方——
当然,牛仔会不会带他离开,他心里一点儿把握也没有。
如果自己活着,他需要和自己平分任务佣金。如果自己死了,那他就可以独得一份佣金。要是自己的话,自己会带着他离开吗?
牛仔一枪落空,开始向唐重这边奔跑过来。
他一只手持枪,另外一只手更换子弹。
子弹刚刚装进去,然后就是一枪轰出。无间隙更换子弹,中间几乎没有任何时间的停顿。
因为对手的火力压制,唐重落地之后就没有从地上爬起来的机会。
想着再冲过去给那个被他刺伤的金发青年补上一刀的时间都没有。
翻滚!
翻滚!
不停的翻滚!
唐重的身体快速的做着无规则腾挪滚动,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会有一发子弹落地。
他或前或后,或直线突进,或转身返回。
尽量不让牛仔摸清楚他的运动轨迹。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唐重手里只有一把匕首,在没办法靠近牛仔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牛仔使用来福枪堪称神奇,就是那一招无间隙换弹的能力就让人心惊肉颤。
来福枪被夹在腋下,瞄准精确,控制自如,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那强大的后座力似的。
他表情严峻,眼神犀利,一边开枪一边向唐重奔跑。
无论唐重如何翻滚,总是和他有着一段‘非安全距离’。
因为牛仔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距离开枪。
他是个聪明人。他在后面追击只是不想让双方距离拉开太远,但是也不会过于靠近唐重,给唐重反击的机会。
他像是一个高明的猎人,在玩弄着一只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操控着现场,他主导着主动,他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这只猎物击杀。
然后,切下他的一块什么部位回去换钱。
他做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声音传来。
这种枪声和牛仔所使用的来福枪打出来的枪声是不一样的。后者要更加沉闷大声一些。
这一枪是从背后射击。牛仔的后背中弹。
他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前面的唐重身上,他从飞侠的受伤中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易对付的家伙。他诡计多端又身手狠辣,只要把他杀死,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
而且,从刚才飞侠操纵的可视仪器上面,他知道唐重身体的伙伴就是一个女人——
他不敢想象。
难道是自己的队友出卖了自己?
他担心再次中枪,身体快速前扑,扑倒的同时调转来福枪的枪头准备给那个胆敢在背后放冷枪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
果然是他。
“叛徒。”牛仔嘶声吼道。举起枪口瞄准准备再次向他开枪的同伴飞侠。
嗖——
一把利刃从身后飞来,插在了牛仔的后脑勺上面。
砰——
来福枪的子弹打出去,却已经失去了准头。除了掀起一块草皮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牛仔仍然紧紧的抓着手里的来福枪,可是脑袋却只能无力的垂拉在草地上。
他死了!
双眼圆瞪,满脸的不甘和委屈。
结果怎么会是这样?结果怎么会是这样?
被队友背叛,被自己人背后打冷枪,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他以为他是猎人,没想到成为了猎物。
唐重总算有机会从草地上爬起来,他小心警惕的冲到牛仔身边,摸了一下他的鼻息和心脏,确定他的身体完全死亡后,又把插在他脑勺后面的匕首用力的一搅,然后把匕首拔出来。
人死债消。可他在地上翻滚了半天的气还没消掉。
用匕首在他的衣服上擦拭掉鲜血,这才揣进自己的怀里。
他又想从牛仔手里抢过他的来福枪,可是牛仔显然是一个受枪如命的家伙,即便以后他再也用不上了,也不想把枪送给有需要的人。
他把枪抓的太实,唐重一脚下去,踩断了他的几根手指头才得逞。
唐重把来福装弹,枪口瞄准那个帮他在背后放冷枪的家伙,说道:“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未完待续)